在发生租房纠纷时租客应该如何维权?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5-07 09:54) 点击:174 |
在发生租房纠纷时租客应该如何维权? 我国法律规定租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我们还是建议尽量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租客只能提供票据或者字条的时候,也属于能够证明租赁合同的存在的情形。但是,在关于租期长短、费用的承担上,如果说没有书面的租赁合同,则就要看双方的证明目的和期待证明的事实是什么,在根据客观事实寻求如证人、监控录像、其他凭证来合法维权。 大家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这个司法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如房东对于是否交房,租客对于是否已缴纳房租是负有举证责任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