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责任又该怎么解决?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5-07 09:55) 点击:193 |
如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责任又该怎么解决?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首先,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来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房东按照合同承诺如约交付租赁房屋、附属设施、钥匙和水电气卡等;租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并遵循公序良俗的规定。 常见的纠纷在于,对于房屋装修、房屋修缮费用的问题。关于这两点,在合同条款中未约定的,就要依据装修附属物是否可以拆除、房东是否应当知道、装修设施的重整费用以及归属于谁的利益更有利于合同目的等。我国各地高级人民法院都有一些可以参考性的司法解释。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十五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承租人未要求赔偿装饰装修损失的,如何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非因承租人单方违约导致解除,法院应当释明承租人可就装饰装修的现值或残值损失要求赔偿,承租人坚持不主张或只提出抗辩的,就装饰装修损失,法院不予处理,告知承租人可另行起诉。法院判决承租人腾退房屋的,应当告知其可就装饰装修物申请采取必要的证据保全措施。 就租赁合同产生争议,还是应当协商为主,本着互相减少损失、避免诉累的原则解决。至于法律主张渠道,一般可以在租赁合同的“争议解决”中进行约定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还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常见的是约定房屋所在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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