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郭进玲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对员工探亲假的规定是怎样的?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3-03 16:00)    点击:292

对员工探亲假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1981年制定的《关于员工探亲的规定》规定在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父母或配偶不在一起,又不能用公假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未婚员工探父母假为一年一次20天,而因工作需要两年探一次,可合并使用延长至45天。已婚员工探配偶一年一次30天,此外,还规定已婚在一起的员工可四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的假期,假期为20天,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探亲的,时间不足上述规定的可以补齐,探亲期间工资照发,交通费可全部报销或按照探亲假性质部分报销。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郭进玲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郭进玲律师,郭进玲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郭进玲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9808240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郭进玲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郑州律师 | 郑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郭进玲律师主页,您是第2127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