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郭进玲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员工生病享有哪些待遇?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3-03 16:02)    点击:174

员工生病享有哪些待遇?

首先,对于员工而言,病假属于有薪假期。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职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其次,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职工在休病假期间,支付给员工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2013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能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这就是说,病假工资不能低于1120元是指实发工资,而非应发工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郭进玲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郭进玲律师,郭进玲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郭进玲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9808240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郭进玲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郑州律师 | 郑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郭进玲律师主页,您是第21274位访客